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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matic Smoker 威士忌烟熏器

诉讼类型:
专利
代理律所:
Bayramoglu
品牌所有者:
Shenzhen Peishi Advertising Media Co., Ltd.
品牌介绍

该款电动自动鸡尾酒烟熏机由深圳市配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持有专利(US 12,324,440 B1),其核心技术壁垒在于“自动点火+风扇送烟”的一体化结构——即通过内置点火针直接点燃木屑而无需外部火源;任何具备类似“一键自动点火”功能的同类竞品,均极易因落入该专利关于点火装置与燃烧室结合的保护范围而面临侵权诉讼风险。

诉讼记录:

起诉日期 案件编号 律所 起诉州
2026-01-05 2026-cv-00090 Bayramoglu 伊利诺伊州北法院
2025-11-24 2025-cv-14376 Bayramoglu 伊利诺伊州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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